Colin Hope-Murray

撰写的评论

我完全同意。我使用的术语是“开放方法”,以区别于通常指代码和产品(软件、中间件或硬件)的“开源”。但是,正如您所指出的,最重要的是参与、贡献以及从协作经验中学习。感谢您分享这些引言,它们清晰地说明了这种实践的力量和益处。

我认为应该短暂地庆祝一下。这是一场胜利,虽然很小,但毕竟是一场胜利。您还可以将投机者添加为一个从专利中获利的社区,可悲的是,人类整体从中获得的益处微乎其微。

我看到软件专利造成的另两个损害领域。首先是锁定到单一供应商的专利解决方案,当围绕或在该解决方案之上构建额外的功能时,这种锁定会进一步加剧。在购买了专有和专利解决方案后,用户被迫仅采用其额外的专有解决方案,尤其是当这些解决方案与专利解决方案集成时。与竞争产品相比,额外的功能通常低于标准,但对专有专利的依赖阻止了这种选择。

第二个领域在您的文章中有所涉及,但重复说明是有益的。我们在过去几十年中了解到的一件事是,没有完美的软件解决方案。总是存在错误,无论是代码固有的,还是后来因补丁或人为错误而引入的。只有专利所有者才能修复和改进他们的代码,并且他们也被限制利用其他专利持有人产生效率和能力。非专利软件,特别是开放且享有精英开发者协作努力的软件,在我看来通常比专有替代方案质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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