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 P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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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喜欢我的三星 Galaxy Nexus。之前用过 iPhone,但它就是次品。

无论如何,我尊重 Apple 在其品牌方面所做的一切,但讨厌几乎所有其他方面。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记得 Apple 曾起诉竞争对手的手机是长方形并在上面有一个屏幕。 没有其他公司像 Apple 那样起诉那么多。 他们只是试图扼杀竞争,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像三星这样的公司那样快速创新了。

另一个案例研究是 ICS 中的面部解锁功能。 苹果甚至没有这项技术,但由于他们拥有人类存在的每一项专利,他们就能够起诉。

苹果和美国专利系统都已崩溃。

喜欢智能手机对比!!!
但是管理者可以是创新者——不是所有管理者,但足够了。 此外,每个人都可以想到伟大的想法并应用它们,即使是管理者或公司外部的人。

我认为《REWORK》这本书强调了类似的观点。 我认为这也是一本很棒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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