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art Gathman

发表的评论

这非常有趣。 这篇精彩的文章对于这是否是专利或版权问题非常不清楚。 如果 google Java 是一个派生作品,没有 GPL 源代码,那么他们是错误的。 如果他们做了一个干净的房间实现,那么这个问题就比较模糊了。 我不得不问,他们为什么要对一个开源产品进行干净的房间实现呢?

虽然文章也令人困惑地谈到了版权,但重点显然是反对专利,而不是版权。 它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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