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 Behrenshausen (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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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有帮助。而且我怀疑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自由软件“强制共享”的观念,因为这是一个没有此类强制规定的具体案例。这可能是一个有趣的支点,当为企业中的自由软件和/或自由软件辩护时,人们可能会依靠它。

“自由软件精神的核心思想是,每个人都应该能够使用、修改和共享,但有一个明确的限制,即您不能在不共享的情况下修改。”

这是真的吗?我的理解是,我可以随意修改自由软件供个人使用,而无需强制共享这些修改。但是,如果我选择共享软件的修改版本,我必须反过来共享修改后的源代码。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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