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版权应该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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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ken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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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 Dodd 是 Red Hat 的一位作者。

32 条评论

问题提得不对。从作者的角度来看,某些权利是永久的,例如署名权。从财产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作者应该继续从他的创作中赚钱,直到他去世。

问题是人们倾向于过度简化版权

公司作品、“雇佣作品”或数百甚至数千名作者合作作品的“生命周期”是什么?

在假冒或“盗版”的情况下,署名权根本没有帮助——当有人向你出售劣质、非法的电影、专辑或书籍副本时,他们*希望*你认为这是原创作者创作的。

这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这种情况已经在电子书、CD 和 DVD 中发生了至少 10 年。

我不得不选择“7 年”,因为你没有“5 年”的选项。

我喜欢 25 年。足够长的时间让你获得利用它的实质性利益,并且可能在你一生中实现它,但又不会太长以至于在其他人可以重用它之前就变得过时。

我认为 10 年的时间足以实现盈利,并且可以防止你永远依靠一鸣惊人的成果生活。

就像 @laurent 上面说的关于署名权。如果有人正在制作衍生作品,我希望他们能指回我的作品。

版权已被公司滥用,他们以捐款和游说的形式向国会付款,以反复延长原始版权期限。

短期的版权是合理的。较长的期限只会造就小的垄断和小暴君试图强制执行它们。

完全正确。

尽管这给一些已经负担过重的人带来了额外的负担,但也许版权的期限应该与“发明”的新颖程度成正比。

对现有概念的微小调整 = 2 年。
主要的新产品或系统 = 15 年。
治愈癌症 = 50 年。

@Paul Menten,我认为你把版权和专利混淆了,请参阅 http://www.lawmart.com/searches/difference.htm。

你没有提供零年选项!你向人们提供一系列选择这一事实表明,就财产而言,版权是一个人为的概念。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类型的财产,如果你问一群人,他们会认为告诉你你只能在特定时期内拥有某物是可以接受的,并且每个人心中都有任意不同的时间长度和建议它的理由。

如果某物,比如我的汽车,是我的财产,那么它将永远是我的财产,或者直到我选择何时以及如何处置它、赠送它或作为遗赠留给某人。由于似乎没有人建议版权的永久性,因此它显然与“财产”不是同一回事。

我觉得版权应该持续到创作者一生 + 50 年,但公司最多只能 20 年,但你没有这个选项,,,
版权的问题不是个人,个人应该因为我们利用的想法得到一些东西,而公司“暴徒”只是为了贪婪的利益而剥削我们和彼此,,, 可悲但真实。

我认为 10 年是合适的时间。它给了作者足够的时间从他们的作品中获利,但也允许其他人在他们的作品过时而失去任何用处之前使用它们。另外,我认为软件应该只有 7 年的版权。这给了公司足够的时间来盈利,但也让档案管理员有机会备份和保存软件以供后代使用。

我不得不选择 7 年,但我认为 5 年,甚至更少,应该更合适。我认为这段时间足以让作者/发现者获得最佳利润 (80/20),而保持过长时间的排他性不利于创新。如果穴居人对火申请了版权,我们现在会在哪里?

版权与有形财产不同,因为它具有排他性。如果你制作一张桌子,没有人阻止我制作完全相同的桌子。但是,如果你写一首歌,我就不能从这首歌中赚钱,不仅是完全相同的歌曲,而且是任何可以在法庭上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与它相似的东西,即使我一生中从未听过你的歌。本质上,它是将某些东西从公共用途中锁定起来,而这种排他性的权衡必须是限制。

当宪法中关于“在限定时间内”的规定得到遵守(并且“限定”并不意味着“直到任何可能认识作者的人的孙子都老死之后”),并且 28 年的版权(可续期 28 年)生效时,我们看到了像马克·吐温和约翰·斯坦贝克这样的作家的作品;现在,随着实际上无限的版权,我们的吐温和斯坦贝克,我们的坡和爱默生在哪里?按照版权延期的逻辑,他们应该比以前多很多倍……但不仅没有多五倍,甚至连那么多都没有。显然,无论是什么激励了伟大的作家,他们永远不认识的后代从他们的写作中赚钱的能力都不是。而且后代无论如何都不会这样做;公司会这样做,这有利于他们的管理层,但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28 年的版权,如果作者还活着,可以获得相等的延期,这对几代人来说都很好。它仍然会运作良好。迪士尼和他们的老鼠可以滚蛋了。

伟大的作家不多。专利和版权法必须改变。现在专利是 18 年,对于某些想法来说,这可能不够长。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侵权问题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对于某些行业来说是的,对于其他行业来说 18 年太长了,这就是为什么期限实际上应该与受监管的商业计划联系起来,以便市场可以决定专利的寿命。高价值专利的寿命会很短;低价值专利的寿命会很长。

我认为版权的期限应该根据内容而变化。

对于主要的艺术作品,包括电影、书籍、绘画、照片,期限应该是 25-50 年。

及时的材料,例如博客、文章,尤其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应该有更短的期限,因为重要的是让这些材料在没有障碍的情况下进入主流领域——也许 5-10 年。

应该停止不断延长的版权。

我基本上同意 Laurent 的观点,但我认为可以根据版权内容做出区分。
最长期限应该是作者的一生。应该停止不断延长的版权。
希望这些论点能够公开!

版权不是一刀切的问题。受版权保护的项目在价值和寿命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指数级增长的版权费将解决这个问题。前 N 年免费,接下来的 N 年花费少量费用,然后每 N 年费用按一定比例上涨。作者或他/她的遗产或持有版权的公司可以使其保持有效,只要支付不断增长的费用在商业上是合理的。

个人劳动成果是他们的唯一财产,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这一理念是自然法和美国实验的基础。它已被误导和失败的意识形态所腐败,这些意识形态将强行侵占财产(又名盗窃)歪曲为慈善或社会契约的一部分。
版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一个人不能选择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最终的结果将是农奴制。许多人选择放弃自己的财产,这是令人钦佩的,并且有其自身的回报,但这应该始终是一种选择。如果你的投票中有一个永远和所有后代的选择,我可能会选择它。
试图将慈善概念强加于他人的人正在制造暴政。就像国王为了可能为他们带来权力和财富的战争而向人民征税一样,他们告诉人民这是为了更大的利益。最终,它将使那些有权势的人受益,无论是国王还是官僚,尽管他们可能使集体受益,但会损害个人的利益。
你所有劳动成果都应该被强行夺走吗?如果没有经济回报的承诺,人们还会像以前一样受到启发去创造或创新吗?历史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证明这些想法是失败的。协作带来互惠互利,因此我支持开源社区,因为这些好处。但不要试图夺走我的财产。我选择保留的我的劳动成果,我将捍卫到底。

首先,Johm,没有“自然法”这种东西,就像没有“君权神授”这种东西一样。

为了回答你关于人们创造和创新的动机的问题,像 Dan Pink 这样的人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http://www.ted.com/talks/dan_pink_on_motivation.html 我认为你会发现人们创造甚至创新不仅仅是为了金钱,声誉通常是一个强大的动力。

最后,不要担心任何人试图夺走你的财产,尤其是在软件方面。你的“秘密武器”或神奇数据库最终真的没什么意思,它很可能只是对开放标准和 ISO 规范的渐进式改进。自由软件爱好者更喜欢像 Postgres 这样的东西而不是 Oracle,并且对窃取劣质的东西不感兴趣。

专利和版权应该同等对待。为什么书面文件比专利保护的有形物体寿命更长。

我选择 50 年是因为没有“寿命 + 25 年 _或_ 50 年,以较短者为准”的选项。

还有人认为对无声电影和其他大萧条时代之前的书籍和唱片仍然拥有版权很荒谬吗?宪法如何证明将公共领域的材料放回版权之下是合理的???(简短回答:它不能。)

@John Amatulli, @Jeremiah C. Foster,关于:永久产权与创造性动机;

你们都有道理,也有危险的概括。“财产”是一个实体对另一个实体的排他性控制权。但就像牛顿第三定律一样,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所有者只有在未受到挑战时才能对其拥有的东西行使权利,但建立所有权需要的不仅仅是占有。版权法和专利法试图规范这种权衡,因为与有限的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可以无限存在,而不会损失保真度和/或成本。物体的价值只能通过物体本身获得:如果你失去了它,它就不再是你的财产。一个想法或一个想法的独特表达的价值由于其普遍存在和转移的流动性而持续存在。因此,需要法律强制力来确保作者获得足够的利益,以证明其创作努力是合理的。但这项法律与同化的自然现象之间存在权衡:一旦一个想法(或表达)存在足够长的时间,它就会成为所有人共享的公共财产的一部分,个人产权将不再有意义。

这样想:如果发明轮子的穴居人对轮子的概念拥有永久的、可执行的权利,那么世界上可能只有一个实体有权制造可以滚动的东西。那会把我们带到哪里?

我认为一旦人们开始去世,开源社区将在版权方面遇到困难。互联网上已经有很多被遗弃的项目,这些项目不再维护但仍然有价值。

我认为开源软件的版权期限应该是自作者上次发布或接触之日起 5 年。互联网有点像自助仓储单元。如果你停止打理它,你就会失去它。

“你们的观点都有道理,也都有危险的概括。“财产”是一个实体对另一个实体的排他性控制权。” 有趣。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我的父亲拥有阿波罗计划一部分的专利。它在 17 年后到期,但这个概念/想法仍然在使用。另一方面,一本 1890 年代撰写的家族史书籍仍然受到作者保护(作者和家人以及其他出版商的版权)。

解释一下为什么一个在 17 年后到期,而另一个在 100 多年后仍然受到保护。

@mrdvt92:开源社区将在版权方面遇到困难,这既不正确也不相关。

以下是原因
首先,只要接收者遵守许可规则,它是开源的这一事实就可以防止版权问题。

其次,开源的性质允许新人修改代码,这会将新的版权作为作者分配给新人(除非原始条款在许多版权许可中被强制保留)。

基本上,一旦代码开源,版权精灵就从瓶子里出来了——除非从来没有人下载过所述源代码,否则你无法将其放回瓶子里。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不存在问题,也永远不会存在问题。

当公司拿起文档并重印它时就是这样。他们只是贴上版权,就这样。

@TAD:我不相信 1890 年代撰写/出版的书籍仍然受版权保护。

由于公司是一个可以跨越几个世纪的非生命实体,我希望看到它们被要求
<ol>
<li>每十年续订一次版权。</li>
<li>如果产品不再出版且可供购买,则它将进入公有领域:<ol><li>在发布的可用性结束日期后五年。</li><li>或者如果没有列出日期,则立即进入公有领域。</li></ol></li><li>公司最多允许续订五次。</li><li>从公司转移到个人的作品将与仍许可给公司时具有相同的版权结构和条款。</li><li>出于本定义的目的,有限责任公司将被视为与公司相同。</li></ol>
个人持有版权应该有不同的标准
<ol><li>二十年(除非权利出售给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获得十年或剩余期限,以较短者为准)。
<li>可以为个人的一生或其重要伴侣的一生续订,再加上一次二十五年,允许任何合伙人及其后代获得支持,直到成年,并希望完成他们的教育。</li>
<li>个人没有出版要求,因为他们可能在那段时间的某些时期积极寻找出版商。</li>
</ol>

好吧,我选择了 10 年,因为它最接近 14 年——这是最初由美国法律规定的,并且实际上已被证明是版权的最佳期限。

版权和专利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一个是发明的想法,另一个是文字、歌曲和贸易的想法。行业应该 регулировать 每项专利的时限的想法是不可能发生的。我有 11 项专利,除了 1 项,它们需要 4-6 年才能获得批准。版权是另一个问题,因为所有它必须做的就是独一无二,或者只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使用。我们看到像 Pirate Bay、Demonoid 和其他处理受版权保护材料 torrent 的网站,这只是给这个问题增加了另一个维度。许多专利是特定于产品的,这意味着该财产仅适用于该产品。其他专利本质上是通用的,可以应用于整个行业。还有一些专利本质上是设计方面的,并且不到 1 页。例如...在特定的手机上添加米老鼠图像。在我看来,这些专利不是专利,而是更接近版权的性质。我同意知识产权 (IP) 应该有时间限制,但在我看来,它应该基于财产的性质。国会和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非常宽松,现在是我们看到真正改变的时候了。在我看来,在专利方面应该有 4 或 5 个级别的知识产权。非常独特的、影响深远的行业范围知识产权应该有足够长的时间让发明人获得“应得的”。过去,许多人因专利时间短而真正倒霉。特斯拉和法恩斯沃斯(电视的发明者)浮现在脑海。如果我们不给发明家、作家等足够的时间从他们的工作中获得收入,那么我们就会消除激励。可口可乐决定不对其产品申请专利,而只是将其保密,这使他们可以尽可能长时间地保守秘密。这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如果我们允许发明人永久持有他或她的专利,那么社会可能会被俘虏。想象一下,如果阿司匹林的专利永不过期?必须创建一个由政府和行业领导者组成的机构,该机构有权在需要时延长专利和某些版权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也要限制时间。至于受版权保护的材料,25-30 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了。现在,这并不是说不再拥有该材料,而只是意味着必须允许其他人也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在一定程度上)。例如...如果有人希望向小听众播放歌曲或朗读书籍,则应允许这样做而不会出现问题。在此时间限制之后,在商店播放音乐应该是可以的。现在:如果此音乐要成为电影的一部分,则应适用一些版税公式。版权很容易获得,而且更容易利用。唯一应该无限期持有的版权是公司名称。

最后……除非你自己创造了知识产权,否则不能只是说“一切都应该是免费的”。如今,法院充满了版权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看看 Android。乔布斯很喜欢它,但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的是,Android 侵犯了微软的几项专利,并且在许多情况下,许多人向微软支付 5 美元的版税。这些专利中的许多是由工程师创建的,他们获得了 1000 到 1500 美元、一块牌匾,也许还有一句谢谢。有些人可能获得了更多的股票期权,但许多专利直到几年后,当一个过程或代码被新的设备或应用程序使用时,才具有真正的价值。需要 21 世纪的解决方案,问几个人时间框架应该是什么是无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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