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的困境:在开源中证明贡献者协议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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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source.com

在夏季开始时,您可能还记得 Project Harmony 项目在开源社区的贡献者协议问题上引起了一些争议。我对它们的立场过去是并且现在仍然是,它们是一种罕见且特殊的工具,除非必要,否则应该避免使用,因为它们对开源社区的活力有负面影响

一位著名的评论员在那次讨论中asserted,如果一家软件公司想要推广开源并赚钱,就必须使用贡献者协议。虽然这听起来表面上很合理,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一个循环论证。如果您选择围绕需要积累版权的模式来构建业务,那么您将需要一份贡献者协议来实现这一目标。

但在我在 OSCON 的演讲中,我asserted,使用哪种商业模式是一个选择问题,您可以选择像那样的商业模式,也可以选择另一种不要求版权积累的商业模式。作为一名创业者,您在这件事上有选择权。

最终,任何业务的运作方式都是用自身拥有的富足来满足客户面临的稀缺,并从由此产生的双赢中创造利润。在软件业务中,稀缺性更难识别。当世界仍在按照从工业革命继承下来的中心辐射型拓扑结构运行时,通过限制性地许可版权来人为地制造稀缺性,作为支付网关效果很好。但在当今的网状社会中,直接连接的能力意味着调解现在是人为的干扰,试图对软件的使用权收费,在互联网看来是损害,并会被绕过。

我可以理解为什么一家老式的公司在通往自由之路的早期阶段试图接受开源时,可能会认为他们需要一份贡献者协议。但是,今天开始一项新的业务,其收入依赖于昨天的人为稀缺性,这既粗鲁又逆潮流。有很多稀缺性可以货币化——云基础设施、运营技能、堆栈集成、管辖权差异等等——而无需尝试将网关应用于开源软件。为了创造人为稀缺性而需要贡献者协议,是渴望控制的基因标记。在互联网正在创建的网状社会中,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损害迹象。

在设计新业务时,最终的诊断是谁获得了软件自由的好处;是你自己还是你和你的客户?基于通过“双重许可”和“开放核心”颠覆开源的商业模式而成立并获得资金的新公司的“泡沫”实际上已经结束。热门创业公司的品牌推广不能再依赖于与开源相关的术语的烟雾弹和镜子技巧,因为太多人熟悉软件自由的日常现实。社区也逐渐认识到版权积累的危害。

仅仅因为您选择的商业模式要求您从客户那里扣留软件自由,并不意味着围绕开源开展业务的唯一方法就是这样做。所以,请不要把你想要控制的欲望藏在表面上关于理应盈利的好听话背后,因为你可以人为地利用这种欲望。

本文最初发布于 ComputerWorld 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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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Phipps (smiling)
计算机行业和开源资深人士 Simon Phipps 创立了 Public Software,这是一个欧洲的开源项目托管平台,并以志愿者的身份担任 OSI 总裁和 The Document Foundation 的董事。他的文章由 Patreon 赞助人赞助 - 如果您想看更多,请成为其中一员!

2 条评论

Simon,
在我看来,代码贡献协议还有您文章中未考虑的其他用途
a) 如果有需要或意愿,它们允许项目迁移到其他开源许可证
b) 它们(通常)强制贡献者声明他们拥有其贡献的任何内容的版权,从而消除了项目验证贡献原创性的负担

a) 使用 or-later,在需要时与贡献者协商,或者在 copyleft 条款上设置日落条款使其变为许可型。
b) 正式声明版权所有权与版权转让是正交的。请参阅 Linux 开发者原创证书 (D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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