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身处荒岛,你会选择哪个许可证?

开源许可证提供了消除版权法限制的必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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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cky notes making a palm tree on an is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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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问问自己,为什么要费心选择许可证?

您是否

  • 向公众展示您的软件?
  • 以某种方式展示您的软件,让其他人相信他们可以复制它或在其基础上构建?

那么,是的,您应该选择一个许可证。对您的访问者公平,并通过明确授予许可来支持许可的外观。

版权法默认作者控制复制、修改和分发,因此其他人需要作者的许可才能复制、修改或分发。如果您希望其他人可以自由复制您的软件并可能在其基础上构建,那么您应该选择一个许可证。开源许可证提供了消除默认版权障碍所需的许可。

多种许可证可供选择

好的。假设您确实想为您的软件发布许可证。请不要编写自己的许可证。有很多许可证可供选择。事实上,许可证太多了,您可能会感到不知所措,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但永远不要害怕。将一个许可证与下一个许可证进行比较,细节可能很容易让人望而生畏,但这些许可证比它们看起来更相似。所有开源许可证都提供复制和修改的许可,并且它们都提供将这些权利传递给他人的许可。它们都为软件接收者提供了在其基础上构建和协作开发所需的许可。

选择最适合您软件的许可证有一个主要维度:著作权保护,或非著作权保护。

我的荒岛清单

如果我身处 荒岛,我可能不需要许可证,但假设我需要。我会把 MIT 许可证塞进口袋,把 GPLv3 许可证放进背包,并找个地方塞进 Apache 许可证。

在一个可能是巨大的多维空间中,有一个维度是我的起点:著作权保护 ↔ 非著作权保护。所有自由软件和开源许可证都提供复制和修改的许可,并且它们都提供将这些权利传递给他人的许可。但是,最后一部分有两种重要的不同变体:非著作权保护许可证允许接收者传递他们收到的权利(通常称为“宽松”许可证);著作权保护许可证要求传递某些权限。

GPLv3+ 指的是当前版本的使用最广泛的著作权保护许可证(要求将权限传递给他人)。(“+”指的是标准 GPL 许可证声明中的以下短语:“许可证的第 3 版,或(由您选择)任何更高版本”。)

MIT 许可证是一个简单的许可证(少于 200 个单词),代表该维度的非著作权保护端(允许将权限传递给他人)。

您的许可证和专利

多年来,专利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GPLv3GPLv2 更有力地解决了专利问题。虽然 Apache 许可证的 1.01.1 版本是 BSD 许可证的变体,BSD 许可证没有明确提及专利,但 Apache 2.0 将权利授予分为单独的版权和专利部分,其中专利部分包括防御性终止功能。

Apache 许可证中的专利语言使其享有作为专利保护许可证的声誉。但是,GPLv3 具有更强大的专利语言。而且,虽然我们尚未看到这种情况在法庭上上演,但我认为 MIT 许可证中的权利授予包括可能类似于 Apache 中的专利权(尽管没有防御性终止功能)。Apache 不错;但是,它的声誉可能有点被夸大了。我包含它是因为其他人可能认为简单性不如我重要。

超越荒岛

我的荒岛清单侧重于为不受相关软件许可证约束的新项目选择许可证。但是,可能存在许可证选择因素,这些因素源于您的软件与其他软件的关系。

  • 在许多情况下,选择与相关生态系统中其他软件已经应用的许可证相同的许可证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使用不同的许可证来增加许可的复杂性。
  • 有时,应考虑与其他许可证下的软件的预期关系(例如,计划允许直接合并到专有或著作权保护许可证下的软件中)。这可能会偏向 MIT 或建议使用范围比 GPL 更窄的著作权保护许可证(LGPLv2.1LGPLv3MPLEPL)。

其他人对选择许可证的看法

其他人分享了他们的想法和观点,这些想法和观点反过来可能会帮助您做出选择。

您在选择许可证时遇到哪些困难?如果您身处荒岛,您会带上哪些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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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 Peterson 是 Red Hat 法律团队的成员。很久以前,一位工程师向 Scott 咨询有关一份名为 GPL 的奇怪文件的法律建议。那个命运攸关的问题开启了一条探索协作开发法律方面的曲折道路,包括技术标准和开源软件。

6 条评论

有趣的讨论。但对我而言,别无选择,我只会带上一小包 FSF 的 GPL 合集(LGPL、GPLv3+ 等)。

如果我也制作文化或消费作品(即文学、艺术等)而不是软件,我也会捆绑 Peer Production License,因为我对 CC 有异议。

相当强硬,但我相信一切都应该被投入到公共领域。

Matt ^^^ 说的对。FSF 产品组合几乎是我所需要的一切。他们有 GPL、LGPL、AGPL,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全许可许可证,因此对于小的、琐碎的代码片段,您或多或少可以放弃许可证,但仍然获得许可。我个人真的不必在 GNU 捆绑包之外寻找(除了用于非代码作品的知识共享)。

回复 作者 Matt Marshall (未验证)

出于好奇,您对知识共享许可证的具体问题是什么?是所有许可证,还是您对特定类型的 CC 许可证有意见?

回复 作者 Matt Marshall (未验证)

嗨 Jason,

我对知识共享的问题在于,它强化了作品生产者的控制权,而不是将其投入到真正属于每个人的“公共领域”。为了明确起见;我认为需要设置一些限制来防止资本家获取公共领域财产,但除此之外,一旦文化作品存在,它就应该作为我们整个物种的共同财产而存在。这诚然是一种根植于政治哲学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绝对没有作品可以完全原创,并且借鉴了当时的社会和物质条件以及文化,因此它天生就属于每个人,就像例如民间传说一样。

Dmytri Kleiner 在他的书《The Telekommunist Manifesto》(http://media.telekommunisten.net/manifesto.pdf)中比我更优雅地阐述了这种批评。

他提出的替代方案是“Peer Production License”,它是 CC 许可证的修改版本,旨在加强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实体。

回复 作者 Jason van Gumster

我将提供我的反面观点,以及为什么我认为宽松许可证越来越受欢迎。我不喜欢著作权保护许可证的复杂性、兼容性等。我宁愿看到我的作品被重用,并且更喜欢给予自由以任何选择的方式重用我的作品,只要您给我署名即可。我认为著作权保护很重要,并且在某些社区仍然很重要,但更喜欢为 MIT、BSD、Apache 许可的项目做出贡献。我最初完全处于 GPL 或一无所有的阵营,但多年来已转向 MIT、BSD、CC-BY,甚至 CC0 用于数据,因为科学已经足够困难了,无需过多担心许可、合规性、交互等。

作为一款中等规模的环境软件套装的作者
(当前版本中有 175,913 行代码和 101,450 行文档),
恐怕我认为更宽松的许可证太像盗窃许可证了
过去我不得不处理不止一次。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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