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昆虫学来推理?饶了我吧。
在我看来,专利系统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是为不同的时代设计的。 虽然我反对软件专利,但拥有一个系统来保护真正的创新工作一段时间可能是好的。
例如,假设 Apple 和 Palm 在各自的专利组合中进行了一些真正的创新。[我不是说他们有或没有,只是使用一个热门的例子。]
这些公司进行了重要的研究,因此允许他们利用这项工作的成果可能是公平的。 如果这是公平的,那么软件专利是有用的。
然而,当专利系统被设计出来时,变化的步伐较慢。 产品周期要长得多。 目前的专利期限是为那个周期设计的。 它们已被那些对创新几乎没有兴趣的各方维护和/或延长。 结果,它们已经从促进发明的工具转变为压制发明的工具。
解决方案很简单,就是将专利期限缩短以适应当前时代。 软件专利四年,药物专利八年听起来差不多。 期限应从不晚于包含该技术的产品可供销售之日开始。 这些缩短的期限将立即消除大量虚假的、增量的专利申请,并且该过程将自行简化。
更好的是,实施合理的专利期限可能无需大量立法工作即可完成。 所需要的只是对现有法律和法规的简单修改。
虽然我仍然倾向于完全取消软件专利,但恢复立法以实现最初的意图可能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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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昆虫学来推理?饶了我吧。
在我看来,专利系统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是为不同的时代设计的。 虽然我反对软件专利,但拥有一个系统来保护真正的创新工作一段时间可能是好的。
例如,假设 Apple 和 Palm 在各自的专利组合中进行了一些真正的创新。[我不是说他们有或没有,只是使用一个热门的例子。]
这些公司进行了重要的研究,因此允许他们利用这项工作的成果可能是公平的。 如果这是公平的,那么软件专利是有用的。
然而,当专利系统被设计出来时,变化的步伐较慢。 产品周期要长得多。 目前的专利期限是为那个周期设计的。 它们已被那些对创新几乎没有兴趣的各方维护和/或延长。 结果,它们已经从促进发明的工具转变为压制发明的工具。
解决方案很简单,就是将专利期限缩短以适应当前时代。 软件专利四年,药物专利八年听起来差不多。 期限应从不晚于包含该技术的产品可供销售之日开始。 这些缩短的期限将立即消除大量虚假的、增量的专利申请,并且该过程将自行简化。
更好的是,实施合理的专利期限可能无需大量立法工作即可完成。 所需要的只是对现有法律和法规的简单修改。
虽然我仍然倾向于完全取消软件专利,但恢复立法以实现最初的意图可能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