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积分 | 关注 @richardfontana Richard 是 Red Hat 法律部门产品和技术团队的高级商业顾问。他的大部分工作都集中在与开源相关的法律问题上。 开源冠军 作者 创始成员 贡献者俱乐部
撰写评论
虽然我同意开发人员应该“了解他们放弃了什么”,这是你在其他地方提出的一个观点,但我认为这本身就指出了一个问题。最大化的贡献者协议通常包含在出站 FLOSS 许可中不常见的条款。我认为当一个个人开发者,可能无法获得法律顾问的帮助,被期望签署一项包含不熟悉的法律术语的协议,这些术语带有重大的法律后果,并且有利于一些更强大和成熟的实体时,潜在地会引发道德问题。在这方面,我认为我实际上并没有与 Canonical 的律师发生分歧。我不认为 Harmony 提供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更不用说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关于“讨厌的玩家”的问题,我根本不认为这是开源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肯定不足以证明对法律治理的主流模式进行根本性的改变。如果问题真的是发起开源项目的公司(误)感知到的问题,那么这些公司可能还没有准备好以这种身份参与开源(并且应该首先专注于成为上游项目的贡献者)。
Fedora 不仅仅是聚合软件包 - FPCA 可能涵盖文档、wiki 编辑、艺术作品以及 RPM spec 文件。 但是,我同意发行版项目不需要贡献者协议,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一点。 也许 Fedora 拥有 FPCA 的主要原因是历史性的:它过去有另一个(旧的 Fedora CLA,密切基于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 ICLA),而 FPCA 起源于纠正旧协议的缺陷的努力。 我听说过许多过去对旧 Fedora CLA 的批评者表示对 FPCA 的认可。
虽然我是 FPCA 的主要起草者,但今天它给我的印象是有点重量级(我不会说“非常”,因为它仍然是一个非常简约的贡献者协议 :)。 在我与 Tom Callaway 合作 FPCA 的主要时期,我对这个主题的思考还处于早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