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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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ibutor versus participant

Opensource.com

一项名为 Project Harmony 的协作活动目前正在自由和开源软件社区的企业和企业赞助参与者之间进行(不要与 同名的 Apache Java 项目混淆)。该项目旨在协调许多开源项目使用的各种参与者和贡献者协议——有些人统称为“贡献者协议”。

项目发起者的目标是减少公司为开源项目做出贡献时面临的分析文件的法律成本。由 Canonical 发起和赞助,会议已经根据 查塔姆研究所规则 举行了多次,包括最近在波士顿的 LinuxCon 期间举行的一次。参与者还包括一些对版权聚合的价值持怀疑态度的人,包括我自己。在会议上,我被要求写下我对怀疑主义的看法;这篇文章就是结果。我绝不是第一个涉足这个领域的人;您可能还想阅读 Dave Neary 早期的文章,以及 Michael Meeks 的全面文章,文章末尾列出了其他有用的文章。

什么是“贡献者协议”,它们为什么存在,它们是好事吗?这种需求通常源于某些商业方法与开源的互动。它们满足了这些方法的需求,但可能会以项目健康的重大代价为代价。如果您正在启动一个新项目,那么在深入了解 实用指南 之前,值得了解一下全局情况,因为假设“每个人都使用贡献者协议”是不对的,因为并非每个人都使用。这是有充分理由的。

双重许可

开源业务的一个维度是 双重许可 商业模式。这个名称有点令人困惑,因为(通常)只使用一个开源许可证——第二个安排通常是专有许可证或合同,免除客户遵守开源许可证的某些条款。最好将其描述为“出售开源许可证的例外情况”,这通常与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 结合使用,该许可证的某些条款被一些企业认为难以接受。

在这种模式下,开源软件是真正存在的,保证了用户的自由,但拥有版权的企业通过出售诸如根据不同许可证制作衍生作品的权利、提供额外保证的商业条款以及(最著名的是)任何除 GPL 之外的许可证作为软件的使用许可证来赚钱。最后一个选项意味着双重许可通常与诸如“如果您的企业感染了邪恶的 GPL 病毒式许可证,那将是一种耻辱……”之类的阴暗销售策略相关联。

版权聚合

为了使用这种模式,拥有版权的企业必须拥有其分发的软件的全部版权。因此,当任何社区成员想要对软件的源代码添加修改或增强功能时,所有者都会要求他们这样做,他们还必须交出他们对添加功能的权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版权所有者强制要求任何参与共同开发的社区成员必须签署法律文件。

通常称为“贡献者协议”(损害了使用该术语表示不实际聚合版权的社区参与协议的旧安排),该文件赋予权利,相当于版权聚合者对新作品的版权所有权。它还可能包括其他条款,例如原创性声明(“这是我的作品,我没有抄袭”)、专利权授予,甚至赔偿(“如果您被起诉,您可以责怪我”)。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以某种形式保留对其个人作品的权利或获得许可退回,但只有聚合者拥有整个系统版权的所有权。

那么问题是什么?

开源可以定义为一群人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选择调整其部分自身利益的软件共同开发。他们工作的公共领域包含根据 OSI 批准的许可证许可的软件,没有使用限制,并保证使用、研究、修改和分发的自由——“自由软件”。社区成员各自自费工作,以实现对所有人(包括他们自己)都有利的共同成果。当他们创建增强功能、修复缺陷、参与设计时,与其说是“免费工作”或“捐赠他们的工作”,不如说是“参与共同开发”。

那个备受青睐的词“贡献者”暗示了版权聚合协议引起的问题。开源社区是一个开放的、任人唯贤的寡头政治——由一群精英统治,这些精英基于他们的参与和技能的优点而获得领导地位,对未来任何做同样事情的人都是平等开放的。“贡献者协议”的存在,其中涉及版权聚合,可能是一个警告信号,表明使用它的社区中有一个成员比所有其他成员都更平等。

成员被称为“贡献者”而不是“成员”或“参与者”的社区很可能是不平等的地方,在这些地方,您的利益从属于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它们通常由软件的用户和粉丝而不是共同开发者主导,因为这种不平等使得真正的共同开发者很难或不可能在平等条件下调整其任何部分利益。事实上,一些双重许可的支持者认为这种不平等是该模式的吸引力之一,因为他们寻求一个由爱好者和(希望)客户组成的社区,他们可以利用而没有竞争。

例外情况

社区为了社区自身进行版权聚合可能是有道理的。当聚合版权的受益者是社区本身(在非营利基金会托管社区的情况下)时,可获得的益处可能超过缺点。这些益处包括赋予基金会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执行版权的合法权利,以及稍后更新开源许可证的自由。它们还可能包括授予额外的权利,例如在开源许可证未充分处理专利的情况下授予专利许可,或帮助那些版权法与美国法律差异很大,以至于开源背后的以美国为中心的概念失效的国家。Richard Fontana 在他的 LinuxCon 演讲中很好地涵盖了这些内容。

即使有这些好处,许多社区仍然选择不聚合他们的版权——特别是 Linux 内核、GNOME、Apache 和 Mozilla 社区。GNOME 基金会最近关于版权转让的 政策指南 特别值得一读。拥有多元化的版权所有权可以带来更深层次的相互信任,并确保竞争环境保持公平。坚持版权聚合是公司确保其播种的开源社区保持规模小且缺乏共同开发者的更可靠方法之一。随着基于 Apache 的开源核心或服务订阅等“增值”商业模式的兴起,相关企业聚合版权的需求已不再那么必要。

一些避免聚合的基金会(例如 Mozilla)确实有一份名为贡献者协议的文件,但它所服务的目的最好称为“参与者协议”,因为它主要解决社区规范,并明确避免版权聚合。事实上,有些人怀疑使用“贡献者协议”一词模糊地描述也聚合版权的协议的动机,是为了掩盖版权转让对公众的危害。

如何蓬勃发展

为您的社区制定参与者协议可能是明智之举,以确保每个人对项目的理解和承诺都相同,如果他们正在分享项目的发展。但是,如果您希望您的社区蓬勃发展,请避开聚合的版权,或将其归属于代表社区并对社区开放的非营利实体。事实上,避免任何制度上的不平等和集中的控制。社区应该按规则开放。

以我的经验,试图保留对您正在启动或托管的项目的控制权会导致不信任、争论和基于规则的关注,从而降低您的声誉。放松控制将导致社区以您未曾预料到的方式进行创新和发展,并提升您的声誉。正如我经常说的那样(尽管很少有人听从):用控制换取影响力,因为在网状社会中,控制会被边缘化,而影响力会带来成功。

[首次发表于 ComputerWorl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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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Phipps (smiling)
计算机行业和开源资深人士西蒙·菲普斯创立了 Public Software,这是一个欧洲开源项目托管机构,并自愿担任 OSI 总裁和文档基金会董事。他的帖子由 Patreon 赞助人赞助 - 如果您想看到更多,请成为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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