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公司与大学合作进行研究,以开发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或者仅仅是通过利用大学的研究和开发 (R&D) 能力来增加利润。通常,这些关系使用专有的标准研究协议 (PSRA);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协议包含重要的知识产权 (IP) 垄断语言以及对公司和大学的限制。
这些标准研究协议为使用自由模式的公司以及希望与之合作的大学创建了合作障碍,因为双方都必须在律师费上投入大量资金来重组合同。这笔钱本可以更好地用于推动实验室的创新。更糟糕的是,花费在合同重组上的时间会造成延误,从而阻碍尖端研究。
在一篇新的Inventions 文章中,“赞助式自由研究协议以创建自由和开源软件和硬件”,我为解决这些问题奠定了赞助式自由研究协议 (SLRA) 的基础。这种新型合同允许在开源领域工作的公司更轻松地与大学合作以推进研究。
通过消除浪费来最大化创新
当公司在律师身上花费的钱比工程师还多时,很难假装他们正在最大化创新。相反,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拒绝基于知识产权垄断的策略,认为这是对公司资源的低效利用。这些公司正在采用自由产品开发,用于自由和开源软件以及使用开源商业模式的硬件。
采用自由产品开发的公司范围从数十亿美元的红帽到数百家小型初创公司。至少 78%的传统公司使用开源产品。对于绝大多数公司来说,SLRA 为与大学合作提供了解决方案。
PSRA 和 SLRA 之间的差异
两种协议类型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首先,SLRA 报告要求的变更消除了所有不必要的报告,否则这些报告会减慢研究进度。
其次,保密条款中插入的条款专门试图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密信息共享,并要求任何一方在共享任何此类信息时立即得到通知。该条款减少了可能长达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延误(在快速发展的领域中,这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第三,在 SLRA 的出版部分中,PSRA 的标准 30 天审查期缩短为出版物的 10 天,专利则被取消。在其最简洁的用法中,SLRA 声明双方都不会为与项目相关的发明申请专利。希望申请专利的合作者(使用红帽式专利承诺方法)将需要进一步修改本节。对于自由项目,大学和企业合作伙伴通常至少每周会面一次(即使是虚拟会面),因此进一步的延误对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
第四,知识产权条款已大大缩短。同样,协议的知识产权许可部分可以通过详细说明特定的开放许可来显着减少,包括文档的 知识共享 (CC BY-SA) 和 GNU 自由文档许可证 (GFDL),自由和开源软件的 GFDL,以及开放硬件的 CERN OHL。这些许可证不仅消除了研究协议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工作的谈判期、许可和报销,而且还消除了实践中对更昂贵的法律工作的需求。
总体效益
从 PSRA 转向 SLRA 的总体效果是,公司和大学都可以通过几乎消除法律工作来减少建立合作研究的时间和金钱。此外,大学研究人员可以将他们节省的资金用于推进他们的研究(例如,与其将钱花在官僚机构和法律费用上,不如雇用更多的研究人员),从而为公司带来相同的投资价值。从长远来看,SLRA 甚至可以减少与大学研究相关的管理费用。
总而言之,使用 SLRA 的优势包括
- 最大限度地减少研究投资于报告要求;
- 减少与保密和出版禁运相关的延误;以及
- 减少交易和法律成本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研究时间损失。
因此,在自由和开源软件以及开放硬件领域工作的公司可以在与他们最喜欢的大学研究合作者合作的同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如果您想探索这种新型研究协议,我的Inventions文章的补充材料包含一个SLRA 模板和所有必需的语言;它可以很容易地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企业-大学研究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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