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Armand Menon

撰写的评论

Tiller 先生,我想提请您注意许多开源用户面临的一个特定的知识产权问题。 当 Oracle 收购 SUN 时,他们得到了 MySQL 作为附加产品,人们可能会补充说,数百万的系统管理员及其用户组严重依赖它。

今天,Oracle 单方面更改了 MySQL 的许可条款,并且在此过程中采取了一种法律立场,迫使任何 MySQL 的“私有/定制系统”用户迅速逃离。

我想强调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其用户的开放和积极参与,MySQL 不会得到如此广泛的使用——无论是开源项目还是“私有/定制系统”。

在 MySQL 类型的场景中,用户不可避免地会想知道如何修改专利制度,以适应开源项目的完全参与用户,他们没有投资者股份或对项目的所有者/管理者没有任何影响?

谨致问候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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