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兰
Carlo Piana 是一位接受过培训的律师,也是自由软件的倡导者。Piana 是一位意大利合格律师,自 1995 年以来一直从事 IT 法律工作,专注于软件、技术、标准化、数据保护和一般数字自由,并担任自由软件基金会欧洲分会(“FSFE”)的外部总法律顾问。Piana 参与了欧洲一些重要的法律案件,例如欧盟委员会和微软之间旷日持久的反垄断斗争,他在其中代表了 FSFE 和 Samba 团队。Piana 是《国际自由和开源软件法律评论》(“IFOSS L. rev.”)编辑委员会的成员,并且是 Protocol Freedom Information Foundation 董事会主席。2008 年,他成立了一家自由 IT 法律咨询公司,领导着一个名为 Array 的小型 IT 律师团队[http://arraylaw.eu]。
撰写的评论
你是对的:如果 A 以一种蹩脚的方式对解决方案申请了专利,而 B 用更好的实现方式完善了相同的想法,B 必须请求 A 的许可(而且由于权利要求非常广泛,可能没有办法绕过)。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专利法如何优先考虑优先级而不是质量。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在詹姆斯·瓦特 (James Watt) 的专利到期前后,蒸汽机的装机马力有一个拐点,可以说是因为可以制造出更强大、更高效的机器,这意味着实际上瓦特的专利阻止了创新,而不是促进了创新。
嗨,我不明白您是否意识到整篇文章都支持废除软件专利,而引用只是反对者口中的一种修辞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