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注 @copiesofcopies
纽约布鲁克林
Aaron Williamson 是 Tor Ekeland, P.C.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软件公司、初创企业和其他以技术为中心的客户提供有关业务交易、知识产权问题、法规合规和相关事项的咨询。此前,他曾在 IEEE 担任内部法律顾问,并在软件自由法律中心担任职员律师,在那里他为社区的自由和开源软件项目提供建议。
Aaron Williamson 是 Tor Ekeland, P.C.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软件公司、初创企业和其他以技术为中心的客户提供有关业务交易、知识产权问题、法规合规和相关事项的咨询。此前,他曾在 IEEE 担任内部法律顾问,并在软件自由法律中心担任职员律师,在那里他为社区的自由和开源软件项目提供建议。
撰写的评论
我同意 Richard 的观点——尽管该主张在 GPLv2 方面可能很薄弱,但在 GPLv3 下肯定站不住脚。希望向用户提供更多关于专利问题清晰度的开发人员,或者希望阻止其他贡献者或下游分发者提出像 XimpleWare 那样的主张的开发人员,应考虑采用 GPLv3 或更高版本。
你说的都对,Andrew。我的评论是针对(可能不够清楚)已经为*新*项目选择了 GPL 的开发人员,并且想知道应该采用哪个版本。Richard 可能更倾向于开发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 GPLv3+ 而不是所有其他许可证——毕竟,这就是他将 LGPL 从“库”降级为“较小”GPL 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