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专利资格的新意见是解决软件专利问题方面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这表明法院意识到专利可能对创新构成的风险,并将为下一个重要的软件专利案件提供有用的先例。
该案件名为梅奥合作服务公司诉普罗米修斯实验室有限公司案,涉及普罗米修斯公司与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诊断测试相关的专利有效性。 这些专利规定了血液中代谢物的水平,这些水平可以表明是否应增加或减少特定药物的剂量。
显然,这并非关于软件专利的争议,但法院的一致意见将指导其和下级法院分析未来的软件专利案件。 法院首先指出,美国法典第 35 篇第 101 条规定了专利资格的广泛领域,但存在一项隐含的例外,即“自然规律、自然现象和抽象概念”不可授予专利。 法院最终得出结论,普罗米修斯专利属于自然规律例外。
法院对该例外的解释意义重大。 法院将药物在体内代谢的方式描述为“完全自然的流程”,并认为描述此类流程的专利“阐述了自然规律”。 这似乎是对自然规律概念的广泛解释,对生物过程专利具有重大影响。 这种方法对于涉及软件专利的案件也很重要。
梅奥法院引用了早先涉及软件的三个最高法院案件作为重要先例。 根据新的意见,这些案件——Diehr、Flook 和 Benson——涉及的专利“体现了自然规律的等价物”。 Diehr 涉及一种使用阿伦尼乌斯方程将未硫化橡胶转化为硫化成型产品的方法。 虽然 Diehr 流程作为一个整体是可授予专利的,但法院认为,就其本身而言,“基本的数学方程,就像自然规律一样,是不可授予专利的”。 在 Flook 案中,法院发现一种用于计算警报限值的公式,作为烃类催化转化过程的一部分,是一个基本的数学方程,它“像自然规律一样”,是不可授予专利的。
Benson 案涉及一种在通用计算机上将二进制编码的十进制数字转换为纯二进制数字的过程。 梅奥意见将 Benson 描述为“简单地在物理机器(即计算机)上实施数学原理,并不是该原理的可专利应用”。
这些参考文献以及与自然规律的类比在未来的软件专利案件中将非常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 Bilski 的机器或转换测试的应用。 针对个人血液在测试过程中发生转化的论点,法院表示,机器或转换测试仅是“专利性的‘重要且有用的线索’”,但并未“胜过‘自然规律’排除”。 换句话说,即使满足 Bilski 测试,也不允许对自然规律授予专利。 梅奥意见表明,数学算法也应如此。 软件是由数学算法组成的,不是吗?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梅奥法院概述了专利制度的平衡观点,其中考虑了专利可能对创新构成的风险。 它写道:“毕竟,专利保护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专有权的承诺提供了货币激励,从而促成创造、发明和发现。 另一方面,这种专有性可能会阻碍信息的流动,而信息流动可能会允许,甚至刺激发明,例如,通过提高使用已创造的专利想法的价格,要求潜在用户进行成本高昂且耗时的现有专利和待审专利申请的搜索,以及要求复杂的许可安排的谈判。” 法院还指出,通过授予专利垄断抽象的知识产权概念和其他基本工具“可能比促进创新更倾向于阻碍创新”。
对于熟悉软件专利问题的 FOSS 社区成员来说,这可能听起来并不奇怪。 但美国人从小就被教导要崇敬专利制度。 许多人最终都坚信它始终促进进步,并且无法想象它有时会阻碍创新。 在 梅奥案中,所有九名大法官都认识到现实情况更为复杂。 法院可能尚未准备好解决软件专利问题,但其务实、经验主义的方法可能是未来进步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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