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专利流氓的又一个想法:取消陪审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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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改革再次提上日程。几天前,国会议员鲍勃·古德拉特和其他人重新提出了《创新法案》,该法案在上届国会中获得众议院通过,但在参议院被否决。它有几个好主意,包括费用转移、更清晰的诉状、专利所有权披露要求、打击取证滥用、专利所有权清晰化、保护下游用户等等。其中一些措施可以提高企业应对专利主张实体(PAE,又名专利流氓)攻击的机会。

但在为上周的演讲做准备时,我突然想到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可能比任何待审议的立法提案都更能进一步削弱专利流氓的生意。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马克·莱姆利教授在他的论文中谦虚地命名为:为什么陪审团要决定专利是否有效?。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长期以来我也一直在思考同样的问题。失控的陪审团的风险让所有专利被告(包括几乎所有创新技术公司)都夜不能寐。即使当专利索赔看起来明显没有根据时,陪审团审判的可能性也会让我们犹豫。

为什么?专利案件通常很复杂,涉及非专业人士极难掌握的技术。为了审理案件,陪审员通常需要在短短几天内掌握研究生水平的科学技术。他们还经常被要求判决数百万美元的赔偿金。人们总是担心,一位口齿伶俐的原告律师会讲述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激发陪审团的情绪,并导致他们忽视基于真实但难以理解的实际科学的有效辩护。

换句话说,专利有效性案件中的陪审团被赋予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以预料到他们会犯一些重大且代价高昂的错误。根据普华永道 (PWC) 2014 年的专利诉讼研究,专利原告在陪审团面前比在法官面前更有可能胜诉,陪审团审判的中位数裁决金额几乎是法官审判中位数裁决金额的 37.5 倍。在考虑是与专利侵权者抗争还是和解时,被告几乎无法避免考虑陪审团会犯严重错误的可能性。因此,公司为了维持专利流氓的生意而选择和解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今,大多数专利案件都由陪审团审理,我曾以为这是宪法要求的。莱姆利教授令人信服地论证说,宪法没有这样的要求。根据长期以来确定的用于确定是否存在宪法规定的陪审团权利的检验标准,问题在于,在 1791 年第七修正案获得批准时,所涉问题是否由陪审团审理。事实证明,当时许多专利案件是由法官审理的。

有趣的是(至少对于法律史学生而言),对专利有效性的质疑是通过调卷令 (writ of scire facias) 完成的,由衡平法院审理,而衡平法院没有陪审团。似乎在某些情况下,衡平法院可以征求陪审团的意见,但最终由大法官做出判决。也有一些涉及陪审团的案件,其中寻求损害赔偿,但这些显然不是涉及专利有效性的案件。事实上,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专利权的一些重要维度在 18 世纪并不存在,因此不可能由陪审团审理。

在 20 世纪初期,陪审团很少用于专利案件。这种情况在 1970 年代后期开始发生变化。随着原告了解到他们在陪审团面前更有可能胜诉,他们开始例行公事地要求陪审团审判。联邦巡回法院有一些不确定的权威支持陪审团审判权,但最高法院从未对此问题作出裁决。

那么,如果专利被告开始质疑专利侵权者的陪审团要求会怎么样呢?一种方法是在涉及专利有效性的案件中提出撤销陪审团要求的动议。地区法官可能不会批准该动议,但这可能会为上诉以及最高法院的裁决创造条件。

取消对专利有效性的陪审团审判将是一项重大转变。这将消除 PAE 的大部分内在影响力。如果他们无法接触到陪审团,他们就无法用陪审团可能犯错和判决巨额赔偿金的可能性来恐吓被告。他们的模式将受到严重破坏,他们可能会寻找一种更轻松的谋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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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 Tiller 是红帽公司的副总裁兼助理法律总顾问,负责管理专利、商标和版权事务。他是开源法律问题方面的常任演讲者和作家。在加入红帽公司之前,他是 Helms, Mulliss & Wicker, PLLC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门从事商业和知识产权诉讼。

5 条评论

如果事情不是非常简单明了,大多数陪审团都无法想出如何从一个没有底的纸袋里出来。他们根据 30 秒的广告和最新的声音片段来选举领导人,却期望他们理解关于专利的什么?陪审团之所以被用于专利审判,是因为这有利于原告,这一事实证明,法律界在做出合理判断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这对我来说也不足为奇。

大多数法律只是法律的编写者和解释者通过他们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同样有偏见的人的先例来看待的一系列偏见。这只是成年人争论游戏规则的升级版,因为有人试图作弊,或者怀疑有人作弊。法律主要提供的是少量的可预测性,以换取远 менее 实用的主义。

法律是带着枪的意见。

回复 作者:Eli Cummings (未验证)

完全取消专利。专利只是政府强制执行的垄断,在文明社会中不应该存在。

我点击这篇文章本以为会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发现我并没有。如果专利在 18 世纪是一个衡平法问题而不是普通法问题,那么美国宪法不要求陪审团;但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专家陪审团(而不是传统的非专业陪审团)对于一位好法官来说是一种解脱,对于一位坏法官来说是一种制约(套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

而且在任何情况下,法官都应该*始终*有权减少他认为不合理的任何裁决。

回复 作者:John L. Ries (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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