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me

发表的评论

“许多人与各自的雇主签订了合同,禁止他们为任何其他项目做出贡献,无论是开源的还是专有的。有些合同甚至规定,你在合同期内构建的任何东西都是他们的“知识产权”。”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范围过宽的限制性契约,甚至竞业禁止(离职后)合同条款都是不可执行的,因此应该调查合同条款是否在限制个人行为的具体情况。 雇主可以在合同中加入各种可能在法律上不可执行的条款(除非惹恼老板——但这在没有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 检查一下。

并且这个问题可以在一开始就避免,方法是拒绝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并协商一份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尊重员工自主权和在工作范围之外思考和创造权利的合同。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强迫潜在员工签订一份合同,让他们在工作之外不能有创造力,并且他们创造的一切,没有任何限制地都属于雇主,这似乎是一个糟糕的政策——就像是对最有创造力的候选人产生反感一样。 即使在今天,这似乎也是如此不合理,以至于应该让每个人都感到厌恶。

©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