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们概述了音乐行业数字版权管理 (DRM) 历史中的几个重要时刻。这次,我们将讨论电视、视频以及围绕复制的持续斗争中的事件。我们仍然称之为“DRM 坟场”——但正如您将看到的,DRM 在音乐界遇到的失败在视频领域还远没有那么多。
1934年6月
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签署了 1934 年《通信法》,创建了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以监管广播。
1975年11月
索尼推出 Betamax 录像机,索尼创始人盛田昭夫将其描述为使消费者能够“时移”观看电视。
1976年11月
在后来被称为“Betamax 案件”的事件中,环球影城和华特迪士尼制片公司对索尼公司提起诉讼,指控 Betamax 设备侵犯版权,试图阻止其销售。法院判决索尼胜诉,称私人录制属于合理使用。当年录像机的年销量约为 30,000 台。
1981年10月
美国上诉法院推翻了 Betamax 案件的判决。录像机的年销量已达到 140 万台(并且已主要转向 VHS 格式,而不是 Betamax)。
1981年11月
家庭录制权益联盟于 10 月 22 日成立(在判决销售 Betamax 录像机为非法后的第二天),旨在“保护消费者录制和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的权利”。

美国电影协会 (MPAA) 主席杰克·瓦伦蒂向国会作证说:“[家庭录制权益联盟的律师][查尔斯]·费里斯曾说过,录像机……是美国电影制片人有史以来最好的朋友。我要对你们说,录像机对于美国电影制片人和美国公众来说,就像波士顿扼杀者对于独居妇女一样。”
1983
Macrovision 公司成立。该公司为 VHS 开发了反录制技术(Betamax 不受其技术影响)。
1984年1月
最高法院在“索尼公司诉环球影城公司”案中裁定,录制电视节目供以后观看不构成侵犯版权,录制设备(即录像机和 Betamax)的制造商不应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1985
电影《棉花俱乐部》是第一部采用 Macrovision 保护编码的视频。
1986年8月
电影行业推动国会颁布立法,要求在录像机中安装反录制电子设备,作为一项更大规模的反录制努力的一部分,该努力主要与 DAT 录制和设备有关。
1991年5月
参议员赫伯特·科尔(威斯康星州民主党)和众议员霍华德·伯曼(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提出了最终未获通过的《电影反盗版法案》,该法案将修订《电子通信隐私法案》,将制造设备或采取任何行动“避免、绕过、停用或以其他方式规避版权所有者用于防止或阻止录制的流程、处理、机制或系统”的行为定为非法。
1995年9月
1995 年《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NII) 版权保护法案》(H.R. 2441 和 S. 1284)被提出。它将使进口、制造或销售任何主要目的是规避反复制措施的设备的行为非法,并有效地推翻 Betamax 案件的判决。该法案于 1996 年 10 月未获通过。
1996
内容加扰系统 (CSS) 推出,密钥长度为 40 位。它长期以来一直用于大多数商业 DVD,尽管现在经常采用更新的 DRM 技术。
1996年12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版权条约签署,为技术进步带来的先前未涵盖的版权保护提供了补充。该条约于 2002 年 3 月生效。
1997
英特尔、IBM、松下和东芝联合成立 4C 组织,并创建了可录制媒体内容保护 (CPRM) 技术。
1999年1月
ReplayTV 和 TiVo 在消费电子展上推出了他们的数字录像机 (DVR) 产品。
1998年10月
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 并使其成为法律,将规避 DRM 和规避工具定为非法。
1999年10月
Jon Lech Johansen(“DVD Jon”)和两位匿名合作者(“mdx”和“the nomad”)对 CSS 进行了逆向工程,并创建了 DeCSS,并在 Linux Video (LiViD) 邮件列表中发布。
1999年12月
克林顿总统签署了 HR 3456 法案,即 1999 年《数字盗窃威慑和版权损害赔偿改进法案》并使其成为法律。该法案将侵犯版权的最低法定赔偿金从 500 美元提高到 750 美元,最高赔偿金从 20,000 美元提高到 30,000 美元。对于故意侵权,最高赔偿金从 100,000 美元提高到 150,000 美元。
2000年1月
最早测试 DMCA 的诉讼之一被提起:“环球影城公司诉 Reimerdes 案”。环球影城、派拉蒙、米高梅、三星、哥伦比亚、时代华纳、迪士尼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寻求对《2600:黑客季刊》的出版商发布禁令,以禁止其发行 DeCSS。
2000年8月
制片厂在“环球影城公司诉 Reimerdes 案”中获得禁令。美国上诉法院于 2001 年维持了该判决。
2000年10月
DMCA 关于禁止规避访问控制的规定生效。美国国会图书馆(在国会和版权登记官的指导下)在其首次每三年一次的规则制定会议中,宣布两类作品免除此反规避条款。这两类作品是“由过滤软件应用程序阻止的网站列表组成的汇编”和“受访问控制机制保护的文学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由于故障、损坏或过时而无法允许访问”。
2001年11月
广播保护讨论组成立,旨在制定一项提案,说明电子产品制造商如何为数字广播构建保护措施。最终结果被称为“广播标志”。
2001年11月
卡内基梅隆大学的 Scott Crosby 与 Ian Goldberg、Robert Johnson、Dawn Song 和 David Wagner 在 ACM-CCS8 DRM 研讨会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系统的密码分析”。在论文中,他们研究了 HDCP 的弱点,并解释了如何窃听数据、克隆设备等等。
2002年3月
参议员欧内斯特·霍林斯(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提出了《消费者宽带和数字电视推广法案》(S. 2048),该法案要求接收、录制甚至存储受版权保护数据的电子产品尊重该内容的复制保护。制造商或消费者的处罚可能包括最高五年监禁或 500,000 美元罚款。由于 IT 行业的强烈反对,该法案最终未获通过,英特尔带头反对。
2002年4月
根据 DMCA,所有录像机都必须使用自动增益控制电路制造,因此会受到 Macrovision 复制控制的影响。
2002年5月
欧洲议会通过了《版权指令》,以实施 WIPO 版权条约,该条约类似于美国的 DMCA,但对反规避措施的例外情况范围狭窄。

2002年12月-2003年1月
Jon Johansen 因与 DeCSS 相关的指控接受审判并被判无罪。该案件随后被上诉。
2003年1月
RealNetworks 推出 Helix DRM,该 DRM 支持 MPEG-4 和 MP3 格式,与微软的 DRM 产品竞争。
2003年5月
美国在线时代华纳与微软达成协议,允许前者使用 Windows Media 9 系列技术,包括其 DRM。
2003年7月
SlySoft 发布 AnyDVD,这是一款 Windows 驱动程序,允许 DVD 解密并规避 Macrovision 的模拟复制保护。
2003年11月
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通过批准广播标志来推进向数字电视的过渡。这涉及到“标志”本身,它是记录给定内容保护级别的数据,以及关于电视接收器技术及其如何处理带有标志的内容的法规。
2004
Jon Johansen 进一步研究各种视频格式和程序,包括 DeDRMS、FairKeys 以及 VLC 中对 FairPlay 和 WMV9 的支持。
2004年1月
挪威和 DVD CCA 都选择不再继续追究针对 Jon Johansen 的案件。
2004年2月
在“321 工作室诉米高梅工作室”案中,加利福尼亚州联邦法院裁定 321 工作室的产品 DVD Copy Plus 和 DVD X Copy 违反了 DMCA。前者允许用户将 DVD 复制到 CD-ROM;后者允许 DVD 到 DVD 的复制。
2004年4月
时代华纳投资了 Content Guard,这是一种由施乐创建的 DRM 技术,微软已经对其进行了投资。
2004年6月
参议员奥林·哈奇(犹他州共和党)提出了《诱导侵犯版权法案》(INDUCE Act),该法案针对点对点文件共享,并声明:“任何人故意诱导本节 (a) 小节中确定的任何违规行为,均应作为侵权者承担责任。” 由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在 10 月份未能就法案的措辞达成一致,该法案被搁置。

技术不会侵权,人才会侵权。...除非内容所有者正在积极诱导第三方侵权,否则不应允许他们决定两用技术的结构。”
- Andrew Greenberg,IEEE-USA 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席,关于 INDUCE 法案
2004年8月
FCC 批准英特尔的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 (HDCP) 作为“数字输出保护技术”。
2004年9月
ReplayTV 和 TiVo 同意使用 Macrovision DRM 来限制按次付费内容的存储时间。
2005年1月
Intertrust、松下、飞利浦、三星和索尼成立了 Marlin 开发者社区,该社区赞助开放标准 Marlin DRM 平台。
2005年1月
欧洲信息、通信和消费电子技术产业协会 (EICTA) 宣布 HDCP 是欧洲“高清就绪”标签的必需组件。
2005年1月
IEEE Spectrum 的读者投票认为,正在开发的先进访问内容系统 (AACS) 是最有可能失败的技术。
2005年2月
Macrovision 推出 RipGuard,这是一种改变 DVD 内容格式的技术,旨在导致视频翻录出现问题。
2005年4月
AACS 标准(由包括迪士尼、IBM、英特尔、微软、索尼和华纳兄弟等众多主要媒体和技术公司组成的联盟创建)发布,随后被蓝光和 HD DVD 采用,用于访问和复制限制。
2005年5月
在“美国图书馆协会诉联邦通信委员会”案中,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裁定,FCC 无权要求制造商遵守广播标志。

- 美国图书馆协会诉联邦通信委员会案中的三名法官小组
2005年7月
新电视接收器纳入广播标志的原始截止日期。
2005年8月
Sun 创建了开放媒体共享倡议,旨在建立“开放、免版税的数字版权管理和编解码器标准”,以“确保知识产权保护”。

-- Cory Doctorow,电子前沿基金会的欧洲事务协调员

2005年9月
“如果消费者甚至知道什么是 DRM、它的用途以及它是如何工作的,我们就已经失败了。” -- 迪士尼高管 Peter Lee 在 《经济学人》杂志上表示
2005年10月
Akamai 推出 Akamai 媒体交付服务,该服务集成了 Windows Media 数字版权管理,用于许可证交付。
2005年12月
众议员吉姆·森森布伦纳(威斯康星州共和党)和约翰·科尼尔斯(密歇根州民主党)提出了 2005 年《数字过渡内容安全法案》,也称为“模拟漏洞法案”。它是 2002 年提出的《消费者宽带和数字电视推广法案》的变体,将对在美国“制造、进口或以其他方式贩运”的模数视频转换器实施法律控制。
2006年2月
Google 视频推出,以 DRM 锁定的格式销售一些视频。
2006年5月
Marlin 开发者社区发布了其第一套 DRM 规范,这些规范成为日本 IPTV 标准和 Playstation Network 共享等的基础。
2006年9月
亚马逊推出 Amazon Unbox(后来更名为 Amazon Video On Demand,然后是 Amazon Instant Video)。它使用 Windows Media DRM。
2006年10月
自由软件基金会及其 DefectiveByDesign.org 运动宣布 2006 年 10 月 3 日为国际反 DRM 日。超过 10,000 人参加,并在世界各地举办了 200 场活动。
2006年10月
TiVo Series3 HD 发布,但没有 TiVo Series2 的 TiVoToGo1 中提供的内容可移植性。 由于 DRM 限制,用户升级到高清后失去了 TiVo 功能。
2006年11月
美国国会图书馆宣布了其第三次反规避规则制定程序的 результати。现在的豁免包括“大学或学院电影或媒体研究系教育图书馆中包含的视听作品,当规避是为了媒体研究或电影教授在课堂上出于教育目的制作这些作品的部分汇编时”以及“以光盘格式分发并受技术保护措施保护的声音录音以及与这些声音录音相关的视听作品,这些措施控制对合法购买作品的访问并创建或利用会损害个人计算机安全性的安全漏洞或漏洞,当规避完全是为了善意测试、调查或纠正此类安全漏洞或漏洞时”。
2006年12月
一个名为 tivodecode 的程序在 Sourceforge 上发布。它破解了 TiVo 的 DRM,并将 .tivo 文件另存为 MPEG-2 文件。
2006年12月
“Muslix64”在 Doom9 的论坛上发布了操作视频和解密代码,这些代码可以无限制地访问受 AACS 保护的 HD-DVD 内容。当 AACS 撤销破解的处理密钥时,新的破解密钥就会发布。

-- Mike Dunn,二十世纪福克斯家庭娱乐公司高管在 2007 年的新闻稿中表示。“
2007年1月
受保护的媒体路径 DRM 首次出现在 Windows Vista 中。它可以保护 DRM 内容免遭复制,并阻止您在非 HDCP 输出上观看高清内容。
2007年2月
微软宣布推出 PlayReady,这是一种用于便携式设备的 DRM。
2007年2月
SlySoft 发布 AnyDVD HD,它可以解密受 AACS 保护的光盘。
2007年3月
Kaleidescape 创建了一个 DVD 点唱机,该点唱机从 DVD CCA 获得了 CSS 许可,并在 DVD CCA(DVD Copy Control Association, Inc. 诉 Kaleidescape, Inc.)提起的诉讼中胜诉,在该诉讼中,Kaleidescape 被指控违反合同,因为点唱机不需要在播放期间将 DVD 放在机器中。
2007年5月
AACS 花费数月时间发出信函,要求发布 HD-DVD 密钥的网站删除密钥及其链接。Digg 开始撤销用户帐户并删除有关密钥的帖子。其社区做出了压倒性的回应。(Digg 停止删除用户和有关密钥的故事。)然后,该密钥以艺术、漫画、T 恤、纹身等形式出现,成为“Streisand 效应”的一个流行例子。
2007年7月
Envisioneering Group 的 Richard Doherty 告诉 HMM 杂志,BD+ 不太可能在 10 年内被破解,即使被破解,“损害也只会影响一部电影和一个播放器”。
2007年8月
谷歌宣布将不再通过 Google 视频销售或出租内容。他们向客户提供与客户在 Google 视频商店消费金额相等的 Google Checkout 积分,因为这些客户将无法再观看他们购买的内容。
2007年10月
福克斯发布了首批使用 BD+ 蓝光保护的光盘。消费者发现他们的许多旧播放器无法播放这些光盘。
2007年11月
Macrovision 宣布将从 Cryptography Research Inc. 收购自保护数字内容 (SPDC) 技术。
2007年11月
软件公司 SlySoft 声称已破解 BD+;然而,成功与否尚不确定。它继续频繁更新其 AnyDVD HD 软件,以继续允许复制受 BD+ 保护的光盘。
2008年2月
一项集体诉讼针对三星提起诉讼,声称该公司明知故犯地销售有缺陷的蓝光播放器,可能是因为播放受 BD+ 保护的光盘时出现问题。
2008年3月
Adobe 宣布推出 Adobe Flash Media Rights Management Server 软件,即用于 Flash 内容的 DRM。
2008年8月
Doom9 论坛成员开始一个项目,旨在创建 BD+ 的开源实现。
2008年9月
RealNetworks 推出 RealDVD,它允许您保存您拥有的任何 DVD 电影的副本。
2008年11月
Doom9 BD+ 项目组宣布,当年 5 月之前的 BD+ 光盘可以使用开源软件播放。
2009年8月
美国地方法院裁定 RealDVD 违反了 DMCA。
2009年8月
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推翻了“DVD 复制控制协会诉 Kaleidescape 公司”案的判决,判决 DVD CCA 胜诉,并发布禁令,禁止销售点唱机产品。

光盘在机器条款充其量只是合同条款。它不是道德上的必然要求,”
-- Conrad Rushing 法官在“DVD 复制控制协会诉 Kaleidescape 公司”案中的独立意见
2010年3月
RealNetworks 和 DVD CCA 就 RealDVD 达成和解,其中 RealNetworks 同意禁止销售 RealDVD 的禁令,退还用户付款,并向制片厂支付 450 万美元的法律费用。
2010年5月
Netflix 为支持 Netflix 的设备选择了微软的 PlayReady DRM,因为它已将其用于面向计算机的即时流媒体服务。
2010年6月
美国国会图书馆宣布了其第四次反规避规则制定程序的 результати。现在的豁免包括合法制作和获取的 DVD 电影,但受内容加扰系统保护,如果规避的目的是用于批评或评论的片段、大学教育用途、纪录片制作或非商业视频。
2010年9月
Engadget 发布消息称 HDCP 已被破解。英特尔在两天后证实了这一点。该公司威胁要对任何制造硬件以规避 HDCP 的人采取法律行动。
2010年12月
谷歌收购了 Widevine Technologies,一家 DRM 和复制保护公司。
2011年7月
Irdeto 从 Rovi(前身为 Macrovision)收购了 BD+ 蓝光保护技术。
2011年8月
FCC 取消了广播标志法规。
2011年12月
Louis C.K. 在他的网站上发布了他的最新无 DRM 视频,并在五天内赚了超过一百万美元。
2012年2月
微软、谷歌和 Netflix 向 W3C 提议为 HTML5 增加一个反复制扩展。
2012年5月
Terry Hancock 发起了一个成功的 Kickstarter 项目,名为 Lib-Ray,旨在“为高清视频建立一个基本标准,该标准使用现有的开放标准,并将提供 DVD 或蓝光视频的所有优点(菜单、花絮、备用音轨、字幕等),而没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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