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专利改革立法的推进,上周,一群令人印象深刻的法律教授权衡了赞成改革的意见。该小组向国会提交了一封信,有效地展示了专利主张实体(PAEs)问题的严重性,并支持正在审议的立法。
这个问题很及时,因为《创新法案》(HR 3309)于 11 月 20 日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获得批准,以绝对多数(33-5)票获得通过。众议院全体会议很有可能在本周审议该法案。
这封三页的信(不包括四页的签名)是对 PAE 给创新带来的成本的有用入门或复习。它值得完整阅读,但以下是一些很好的摘录。
专利诉讼费用的巨大规模和前期性质为滥用创造了机会。专利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并迅速对其对手施加巨额证据开示费用,而不管其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其侵权指控的合理性如何。因此,被指控侵权的公司有强烈的动机尽早屈服并解决专利诉讼,即使他们认为对他们的索赔是毫无根据的。
. . . .
PAE 是不生产或销售产品,而是专门从事专利权执行的企业。由于 PAE 不生产或销售任何自己的产品,它们不会被反诉侵权。因此,PAE 可以利用高昂的诉讼成本来发挥其优势。他们可以起诉,威胁要施加主要落在被指控侵权者身上的巨额证据开示费用,从而从他们的目标中榨取和解金,这主要反映了避免诉讼成本的愿望,而不是实际败诉的机会和后果。
. . . .
PAE 活动似乎呈上升趋势。实证研究表明,近年来至少 40%,甚至可能高达 59% 或更多的被诉专利侵权的公司是被 PAE 起诉的。
. . . .
[高]诉讼成本和专利系统普遍缺乏透明度共同使得滥用专利执法在技术领域内外都很常见。因此,本可以用于雇用和留住员工、改进现有产品和推出新产品的数十亿美元,反而被转移到社会浪费性诉讼中。
基于 PAE 广泛滥用专利的证据,60 位教授支持立法改革,包括扩大律师费裁决的可用性、限制证据开示的范围、中止对仅销售或使用相关技术的当事人的诉讼、更详细的诉状、披露专利权益相关方,以及阻止滥用专利许可要求。
这些改革很可能无法完全解决 PAE 滥用性诉讼的问题,但它们似乎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步伐。
2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