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contracting authorities 必须考虑退出成本 ’
正在采购 IT 服务和软件的公共管理部门必须在预算计划中增加合同期结束后转向替代 IT 解决方案所需的退出成本。这是欧洲开放论坛(一个倡导在 ICT 中使用开放标准的组织)在本周一发布的一份关于采购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之一。
该游说团体在其《欧洲 IT 采购市场监测报告》中写道,由于没有考虑到这些退出成本,公共管理部门“允许效率低下的供应商继续留在市场上”。
OFE:“这可能会说服 contracting authorities 应用特殊的授标程序来延长现有合同,而不是邀请其他经济运营商投标。作为对竞争原则的偏离,这些程序应仅在特殊情况下适用。”
该组织还建议欧洲采购规则应考虑到采购市场中发生的歧视性做法。“欧盟决策者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消除人为障碍、改进程序和鼓励最广泛的参与,向所有经济运营商(包括中小型企业)开放公共采购。通过确保采购政策和流程不歧视某些类型的商业模式或供应商,现有的准入壁垒将得以降低。”
采购锁定
OFE 详细查看了 2011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在欧盟的 Tenders Electronic Daily 网站 (TED) 上发布的数千份公共采购公告中的六百份样本。结论是,在此期间发布的招标中有 16% 明确提到了供应商的商标,这样做违反了采购规则。
该倡导团体表示,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数字。“这份报告清楚地表明,在欧盟范围内, contracting authorities 在寻求购买 IT 供应品时,普遍存在引用特定商标的做法,但这仅仅是‘冰山一角’。”
OFE 引用 2009 年欧盟统计局的数据,公共采购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近 20%——约 2.2 万亿欧元。该组织呼吁公共部门采购可互操作且不会将客户锁定在单一供应商技术中的应用程序和服务。
“我们的监测工作表明,尽管欧盟公共采购规则要求 contracting authorities 平等且非歧视地对待其供应商;以透明方式行事;起草的技术规范不得以排除满足其要求的产品的方式;并避免提及特定的制造商、来源或工艺;但仍然明确提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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