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和开放教育资源对幼儿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力量。对于有特殊需求儿童的父母,尤其是那些盲人或视力障碍、阅读障碍或身体或认知障碍的儿童,情况更加复杂。父母通常必须奔走呼吁,以确保教师和学校,甚至包括幼儿园,拥有可访问且可供其孩子使用的教育材料。
2011 年秋季,缅因州奥本市成为美国第一个向幼儿园学生分发 iPad 并以 1:1 比例使用的公立学区。奥本市依靠 iPad 来缩小幼儿园学生的成绩差距,并且是长期扫盲计划的一部分。结果表明,使用 iPad 的幼儿园学生的语言技能和学习参与度略高。
然而,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处理信息的能力和整体发展。大约 20% 的儿童难以阅读和从印刷品中提取意义。其中,许多人患有学习障碍,并且存在视觉缺陷,例如视觉感知技能未被发现和诊断。对于有印刷品阅读障碍的儿童来说,开放教育资源的可访问性和可用性情况令人担忧。对于盲人或视力障碍人士来说,只有不到 5% 的书籍以可访问格式提供,例如数字文本或数字盲文。更糟糕的是,几乎所有的开放教育资源要么显然 无法供有印刷品阅读障碍的学生访问,要么未配置为与现有的辅助技术协同工作。
美国每个学区都根据 1990 年的《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和 1973 年的《康复法案》第 504 条(第 504 条)受到联邦政府的强制要求,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便利或修改——但是,如果在教室中要求使用新兴技术,而当该技术(硬件或软件)对整个人群都不可访问时,如果未进行便利和修改,并且该技术的效果不均等且未平等整合,则构成歧视。如果学区要求使用免费或开源材料,而这些材料对于残疾人士来说不可访问,则他们可能违反联邦法律。当学校仅根据临时需要对个别便利请求做出回应时,他们就违反了 ADA 法规。学校不得获取、提供或推荐对有印刷品阅读障碍人士来说不可访问的技术。他们必须确保网站、搜索引擎和游戏等符合 ADA 要求。
大约五分之一的美国人患有某种形式的残疾;美国几乎每个学区都有学生难以阅读和/或从印刷品中提取意义。随着数字技术在社会中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随着我们越来越生活在数字世界中,对学生的要求也在成倍增加。残疾人士,尤其是盲人和视力障碍人士,面临着更大的需求和真正的数字鸿沟,他们需要克服障碍才能参与数字世界。Web 可访问性是一个公民权利问题,因为它正在导致残疾人士在访问方面存在数字鸿沟。一些美国 学院和大学因盲人和视力障碍人士的 Web 可访问性问题而面临诉讼。
在幼儿园、学前班和小学阶段,主要的教学材料仍然主要是印刷品,但是随着学校越来越多地在课堂上使用数字教学工具和材料,他们必须根据联邦法律确保这些数字工具和材料对有印刷品阅读障碍的儿童来说是用户友好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并且应该能够访问机构的硬件或软件,包括开放教育资源,而不管是否有任何残疾。认识到需要改善所有人的教育,包括盲人或视力障碍人士或学习障碍人士,应该是开放教育资源和公共资助机构的基石。访问和使用开放教育资源和数字技术是提高儿童独立性和生活质量的关键。访问和使用开放教育资源和数字技术可以消除传统上强加给那些有印刷品阅读障碍的人的障碍。
关于对幼儿使用开放教育资源和数字技术的有效性的讨论通常集中在典型的发育儿童身上,他们没有阅读障碍、学习障碍或视力障碍。但是公立学校和公共图书馆旨在对所有学习者具有包容性和可访问性。孩子第一次接触印刷品发生在生命的早期,并且必须对他们来说是可访问和可用的。如果不是这样,孩子可能会对学校感到沮丧,并将自己视为失败者,即使在幼儿园也是如此。这可能会造成终生的障碍。开放教育资源和数字技术必须对所有人(包括幼儿)都是可访问和可用的。国家教学材料访问中心 (NIMAC)、国家可访问教学材料中心 (NCAIM) 和非营利组织,例如 LD Online 和 美国盲人联合会 正在努力确定策略或解决问题,以帮助儿童使用它们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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