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已出版的文献中尝试用单句定义非常普遍,但“开放教育资源”是一个高度依赖语境的概念。然而,由于慈善和公共资助机构通常要求资助产出为开放教育资源,因此快速清晰地将各种创意作品归类为“开放教育资源”或“非开放教育资源”的能力已变得至关重要。
许多要求开放教育资源的资助机构和项目只是要求受资助者对其资助产出应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例如,威廉和弗洛拉·休利特基金会、美国劳工部、华盛顿州社区和技术学院委员会等),以便满足“开放教育资源”的要求。
从资助或合同合规的角度来看,开放教育资源的操作定义通常被简化为
开放教育资源,(名词)。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制品:(1)根据开放版权许可协议获得许可,或(2)属于公共领域。
“开放版权许可协议”是一种不可撤销的版权许可,它免费授予所有人以下权限:重用该制品的权限(例如,公开展示或表演),复制和再分发该制品的权限(例如,分享),修改该制品的权限(例如,翻译或本地化),以及将该制品与其他制品混合的权限(例如,混搭或拼贴)。这种权限授予可能附带限制。例如,许可协议可能会将这些权限限制为:(1)同意在使用权限时署名开放教育资源作者的人,(2)同意根据完全相同的许可协议重新许可任何基于开放教育资源的衍生作品的人,或(3)同意仅以非商业方式行使所授予权限的人。 知识共享 BY、BY-SA 和 BY-NC-SA 许可协议是开放许可的示例。
“在公共领域”意味着,虽然制品的性质使其符合版权保护条件,但该制品不受版权限制。
根据版权状态定义“开放教育资源”的一个好处是,该定义暗示所有开放教育资源都属于可版权事物 Universe。这明确排除了想法、概念、方法、人、地点、事件和其他不可版权的实体成为开放教育资源。(这有助于我们避免一些在“学习对象”定义中发生的无稽之谈。)
对于许多高层次的目的而言,这个定义可能就足够了。然而,在这个快速而简略的定义之下隐藏着大量的细微差别。虽然采用粗略的开放教育资源定义可能很常见,但理解其潜在的细微差别可能很有价值。探索这种额外含义的一种方法是问:“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会是什么样子?”
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
考虑“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会是什么样子,可能会让开放教育资源的生产者(无论是个人还是协作,学生还是教师等)更清楚地了解他们的开放教育资源设计应该追求什么。然而,“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的概念引出了一个问题:“在哪些方面理想?” 为了帮助世界上每个人获得他们渴望的所有教育而理想? 为了确保纳税人从公共资助的项目中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而理想? 为了最大限度地为您的机构实现公关和良好意愿而理想? 为了摧毁商业教育出版业而理想? 分享开放教育资源的原因可能与参与分享的个人和机构一样多。因此,每个社区、个人或机构的理想开放教育资源都会有所不同,重要的是我们要停下来承认这一点。
下面,我从“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将帮助世界上每个人获得他们渴望的所有教育”的立场出发。在这个特定背景下,我认为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将具有三个特点。它会
1. 始终、立即且免费地供世界上每个人访问
2. 授予用户必要的法律权限,以无任何限制地进行资源的每一种可能用途
3. 有效支持用户的教育目标
让我们详细讨论这些特点。
访问理想在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没有任何单一的技术或方法,或技术或方法的组合,可以始终为世界上每个人提供立即、免费地访问任何资源。
访问的概念,以及特定的开放教育资源是否可访问,高度依赖于语境。如果定义的目的是帮助人们将资源分类为开放教育资源/非开放教育资源类别,那么这种语境依赖性使得将“可访问”作为开放教育资源定义中的一个标准变得不合适。然而,作为一个开放教育资源绝对应该努力实现的理想,理解所涉及的复杂性是值得的。但让我们换个角度来探讨它,并假设“可访问”包含在开放教育资源的基本定义中。会发生什么?
如果根据知识共享署名许可协议发布的数字制品被发布在公共网站上,那么对于每个可以访问互联网的人来说,它都将符合开放教育资源的条件。然而,如果一位教师下载了开放教育资源的副本并将其放置在学习管理系统中,它将突然不再是开放教育资源——即使资源没有改变。同样,根据知识共享署名许可协议发布并存放在公共图书馆的印刷书籍将是开放教育资源。然而,如果将完全相同的书移到需要凭 ID 才能进入的高中图书馆,它将不再是开放教育资源。
但是请注意,有权访问高中图书馆并注册了使用学习管理系统的课程的学生仍然可以访问这些材料,因此这些资源的副本同时对她来说是开放教育资源,而对其他人来说则不是。事实上,无论其设计和许可如何,每种对某些人来说符合开放教育资源条件的资源,从其他人的角度来看都不符合条件。将这种想法推向逻辑结论,之前示例中的任何制品对于一个生活在没有互联网连接的沙漠岛上的男人来说都不是开放教育资源,因为他既无法访问网络也无法访问图书馆。
因此,我们看到,在基本定义中包含“访问”将大大混淆以通用方式对资源进行分类的问题,因为访问问题必须始终由个人来回答。然而,作为一个值得努力实现的理想,理解增加(或意外减少)访问所涉及的问题至关重要。
许可理想是可以实现的。将资源置于公共领域实现了权限理想。开放许可通过向开放教育资源用户提供免费的 4R 权限,以及可能不会过分繁琐的要求(取决于选择的限制和个人语境),来接近理想。
功效理想在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直观地,我们希望理想的开放教育资源能够支持每个用户的教育目标,并且一些定义将开放教育资源限制为“高质量”的材料。然而,质量就像美一样,存在于观察者的眼中。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本科生来说,被认为是高质量的资源,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小学生或以西班牙语为母语的本科生来说,可能是非常低质量的。要求开放教育资源“高质量”会造成这样一种情况:世界上每一种开放许可的制品同时对某些人来说是开放教育资源,而对其他人来说则不是。虽然每个人都希望他们使用的开放教育资源对他们来说是高质量的,但如果不同时参考用户,谈论开放教育资源“高质量”是没有意义的。因此,虽然功效是我们应该努力实现的理想,但功效本身不能包含在定义中。
一些定义将开放教育资源限制为对教学、学习和研究有用的材料(例如,Hylen (2006) 或 Atkins、Brown 和 Hammond (2007))。这些限制虽然看似合理,但在实践中并没有排除任何东西。什么照片不能用于教学、学习或研究目的?什么录音不能用于教学、学习或研究目的?什么视频不能用于教学、学习或研究目的?等等。除了不排除任何东西之外,“对教学、学习和研究有用”的限制在非正式学习日益重要的背景下几乎没有意义。
一些定义将开放教育资源限制为“数字”或“基于网络”的材料。更狭义地说,一些定义将开放教育资源限制为以开放文件格式提供的材料。这两种限制都排除了非数字(例如,印刷)开放教育资源的可能性,而非数字开放教育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开放教育资源子集(例如,用于世界上网络不发达的地区)。虽然以可编辑的数字格式提供开放教育资源为许多用户提供了重要的好处,但它禁止其他人使用开放教育资源。因此,虽然应该仔细考虑数字问题,但对开放教育资源的数字要求没有意义。
从整个讨论中得出的主要结论可能是,使开放教育资源理想的大部分因素都是特定于语境的——对谁理想,为了什么目的,以什么方式访问,以什么方式使用等等。在所有语境中的所有个人中,唯一可在实践中实现的理想属性是许可理想。我相信这就是为什么在关键时刻,开放教育资源的定义(如资助要求中包含的定义)仅依赖于许可要求作为其分类方案。这可能是一件好事。除了公共领域贡献或开放许可之外,开放教育资源生产者(无论是自组织社区、个人还是机构)都需要可以自由地在访问、功效、数字等方面做出自己的决定,以便最好地实现最初促使他们开发开放教育资源的愿望。
本文最初发表在 Iterating Toward Openness 网站上,并经作者许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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