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官了解开源许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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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代码是有问题的,因为互联网上的匿名人士设计了它,并且供应商更新没有修复‘漏洞’。” 这是来自某些专有软件巨头的 FUD(恐惧、不确定和怀疑) 吗? 不,这是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 最近一项裁决 中的引述。

正如律师 Evan Brown 所指出的,21st Capital Corp. 诉 Onodi Tooling & Engineering Co. 一案的判决并非基于 PostgreSQL 是开源软件这一事实。 实际上,软件的开放性与案件的事实基本上无关。 然而,在法院裁决中出现这样的陈述令人不安。 我们习惯于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思考开源软件的法律问题。 多年来,专利、版权和许可问题一直受到诉讼。 但对于开源软件项目而言,这些问题并没有明显的不同。

版权就是版权,开源许可证只是另一种许可证。 这个案例说明了法官和律师需要了解开源软件是什么:不仅仅是在许可证下提供的软件,而且是具有伴随精神的软件。

Opensource.com 的读者不会惊讶地读到,开源项目的参与者并非由单一的人群组成。 项目的运行方式多种多样:有些会接受任何人的代码,只要它能工作,而另一些程序员则编写软件,然后“扔过墙”给用户社区。 在这个频谱中的任何地方,都没有“随机陌生人进行突击提交,立即影响该软件包的每个安装”。 开源软件爱好者理解,社区开发的软件可以像专有软件包一样安全。 学术研究也支持这一点。 开源软件在政府和行业中的广泛使用表明,它具有良好的商业意义。 虽然这一切都很好,但如果法庭上的律师和法官不理解这一点,那就毫无意义。

法律几乎总是落后于技术——有时甚至十年或更长时间——法律既由立法机构制定,也由司法判决制定。 开源软件的本质成为审判的相关部分只是时间问题。 幸运的是,21st Capital 案件并没有确立关于开源软件的可引用先例,但下一个案件可能会。

显然,开源倡导者需要努力教育法律系统的参与者。 律师和法官首先需要了解法律,期望他们对可能出现的每个问题都有深入的了解是不合理的。 尽管如此,即使是粗略的了解也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不确定如何最好地处理这个问题,所以如果您有任何想法,请在评论中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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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Cotton 接受过气象学方面的培训,但天气是一项很棒的爱好。 Ben 在红帽公司担任 Fedora 项目经理。 他是《开源项目项目管理》的作者。 在 Twitter (@FunnelFiasco) 或 FunnelFiasco.com 上找到他。

10 条评论

很棒的文章,Ben,一如既往! 确实让我思考,如何倡导开源的这一部分。

很棒的文章,Ben! 围绕开源有很多 FUD。 版权的最初目的是刺激发明和进步。 然而,现在,巨魔们贪婪地利用它来充实自己的腰包,当然,这阻碍了创新和发展。 您的精彩文章让我想起了 Larry Lessig 关于扼杀创造力的法律的 TED 演讲,https://www.ted.com/talks/larry_lessig_says_the_law_is_strangling_creat…

谢谢 Ben。 作为一个经常在世界各地就 OSS 相关主题发表演讲的人,我可以证明即使在“IP”律师中,也仍然存在高度的误传。 我们这些日常处理 OSS 事务的人有时会忘记,对于那些不处理 OSS 事务的律师和法官来说,我们的大部分 OSS 世界可能看起来很陌生。 这一事实促使我在几年前写了一篇关于此事的文章。 请查看:https://www.blackducksoftware.com/noindex/salesforce/pdfs/GCounsel_Talk…

当然,Black Duck 的网站还有其他值得与我们的律师/法官朋友分享的白皮书和网络研讨会。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是在您认为开源软件的解释相关的法庭案件中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在 21st Capital Corp. 诉 Onodi Tooling & Engineering Co. 案中这样做为时已晚,但如果该案进一步上诉,您可以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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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Stites

Steve,这是一个好主意。 您知道下级法院是否倾向于接受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我只在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听说过这种情况。 我对这种方法的最大担忧是它需要知道哪些案件是相关的,因此它不是主动的。

回复 作者 stites

任何美国联邦法院都会接受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每个法院都有一套规则,这些规则在不同的法院之间略有不同。 据我所知,每个联邦法院都要求您获得法院的许可才能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我在 Alice 诉 CLS 案中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Alice 经历了地方法院。 然后它被上诉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 3 名法官小组。 然后它被上诉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全席(10 名法官)听证会。 首席法官 Rader 法官说,任何人都可以向全席听证会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所以我写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陈述并亲自提交了。 这花了我 200 美元,包括 2 次地铁到华盛顿特区市中心。

然后 Alice 诉 CLS 案被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规则 11 规定,您必须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才能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所以我没有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但是,开源立场已通过 Eben Moglen 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陈述充分提交给了最高法院。

您说不知道哪些案件是相关的,这是对的。 实际上,您可能会在案件上诉时知道哪些案件值得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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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Stites

回复 作者 bcotton

我是众包的粉丝(哒)。 也许可以建立一个开源 IP Wiki,法律从业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可以在其中分享他们的经验,或者更具体地说,创建一个主题,以简洁的方式突出显示成功的法律案例,法官可能会考虑将其用作研究工具。 这已经有人做过了吗?

Groklaw 部分地履行了您所描述的功能。 然而,Groklaw 对不提供法律建议感到偏执,因此 Groklaw 上所有关于法律事项的讨论都止步于实际的法律行动,甚至是如何进行此类行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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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Stites

回复 作者 ericbras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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